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逢甲錄影節目帶業登記最佳稅務後盾

 

台中北區稅務爭議解決及訴訟, 台中西屯商業登記, 台中菸酒輸入業登記

 

建議根據自己想要投入的產業、所需資金多寡與是否有開立發票需求等因素來考慮要申請哪一種登記會比較恰當,試著問問自己下面這些問題,思考公司未來的規劃。
1. 之後有沒有可能會擴大經營?
2. 有沒有與大型企業合作的計畫?
3. 有沒有上下游供應商訂貨與交貨的行為?
4. 是否規畫讓公司上市上櫃?
如果多數的回答為肯定,就建議您申請公司登記;若多數回答為否定,申請商業登記即可囉!
欲了解工商登記內容,可參考「新創圓夢網→創業補給站→設立公司很簡單」。

 

 

 

Q:請問: 公司請事務所代辦工商費用索取收據後,事務所是否需要開立扣繳憑單?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於年度中死亡,其死亡及以前年度有應課稅的所得,除依所得稅法規定免辦結算申報者外,應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於該境內居住個人死亡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結算申報,並就其遺產範圍內代負一切有關申報納稅的義務。但其配偶如為我國境內居住者,仍應由其配偶於所得年度之次年5月1日至5月31日合併辦理結算申報納稅。  該局說明,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於年度中死亡,死亡人無配偶及合於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之扶養親屬者,由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其綜合所得總額應包括死亡人當年度截至死亡日止,依規定應申報課稅的所得,其可減除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應按同法第17條之1規定,按該年度截至死亡日止的日數,占全年日數比例核算減除。  該局舉例說明,被繼承人甲君於108年8月1日死亡,因甲君無配偶及合於所得稅法規定之扶養親屬,其繼承人應於甲君死亡之日起3個月內(最遲至108年10月31日)申報甲君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其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按108年度生存日數(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8月1日止,共213天)比例(213/365)計算。但如甲君遺有配偶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應由其配偶為納稅義務人,合併甲君之所得於次(109)年5月1日至6月1日(109年5月31日適逢假日順延至109年6月1日)辦理結算申報,被繼承人甲君的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不須按生存日數比例計算,可以全額扣除。  該局提醒,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死亡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死亡之日起3個月內),遺囑執行人、繼承人或遺產管理人如有特殊情形,得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屆滿前,報經稽徵機關核准延長申報期間。但最遲不得超過遺產稅申報期限(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資料來源: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ACC711CEV55CE


台中稅務規劃
台中豐原室內裝修業登記 健身器材產業節稅方式 台中中區家族企業稅務會計服務推薦台中大里申請公司 台中中區財報驗資會計服務推薦 台中豐原b2b b2c稅務宣導

arrow
arrow

    n7adaih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